前段时间
大件事君报道了
深圳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
11月26日
龙岗区南湾街道荔枝花园
高空突然坠落一瓶喷雾
如今十几天过去了
事情最新进展如何?
责任人是否已经找到?
被砸伤的林先生近日已确诊右眼失明,将接受手术进行人工玻璃体植入,手术费用高达十余万。
另据龙岗警方消息,已提取高坠物上指纹,比对工作正在进行中。
回顾事发过程
现场仍然令人胆战心惊
深圳男子被高坠物砸右眼失明
11月26日上午8时30分许,林先生走过小区b12与a8住宅楼之间的通道去上班时,被高空坠下的一瓶喷雾气罐砸到面部。
△林先生右眼已确认失明
据林先生回忆,被砸后他意识仍短暂清晰,感到面部血流如注,随即拨打家人电话求助。同时,附近的物业工作人员也上前查看。当天,林先生送院初查右眼无光感,鼻梁受伤。
△医生诊断结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林先生已回家修养等待手术。他告诉南都记者,已经确诊右眼失明,将进行手术。
林先生家属表示,目前有两个手术选择,一是尽量保留眼球并植入人工玻璃体,二是摘除眼球植入假体,但不管选择那个方案,尽快进行手术才更有利于治疗。
而林先生现在面临的问题是
十余万手术费谁承担?
家属望物业共担费用
手术大概需要十余万的费用,在未找到责任人之前,林先生家属希望小区物业能一起先行承担这笔费用。
同时,林先生家属也呼吁这起事故的责任人能够主动站出来负责,如果确实不是故意为之,也能够原谅,最主要是进行协商共同处理剩下的问题。
△事发现场砸中林先生的喷雾气罐
那么
小区物业是否可以
一起帮忙承担这笔手术费?
小区合荣物业负责人陈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12月10日上午已经与伤者家属初步接触,就他们提出的诉求,物业方领导会先到家中慰问伤者,再进一步与家属沟通。
同时,陈先生表示,针对高空抛物的教育警示工作物业一直有在开展,近日还免费发放了1400余张防护网给住户安装在阳台,防止物品高坠。他亦呼吁相关责任人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
△小区设有高空抛物警示宣传
律师建议:
可对住宅楼可能坠物的住户
提起诉讼索赔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张宗保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据此,林先生可以保留相关费用凭据,对两栋住宅楼有可能坠物的住户提起诉讼索赔。
△事发小区
律师表示,物业管理公司不同于租户或业主等主体,一般不存在实际使用建筑物的行为,换言之,不属于“建筑物使用人”,因此司法实践中有可能不支持受害者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补偿诉请。
那么,受害者在救治阶段能否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
张宗保律师认为,在救治阶段,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请求有关建筑物使用人承担一定的费用。但若协商不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害者则需要在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补偿。
目前警方正比对指纹
还在努力寻找责任人
我们也希望
如果事主能看到这篇推文
能主动承担责任,站出来解决问题
至于赔偿问题
此前曾有案例
2017年深圳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中
几栋涉事出租屋内90多人被告
深圳一同类案近百人成被告
2017年7月11日晚,宝安区松岗街道蚌岗社区,一名21岁男子过路时被高空坠下的一块石头砸中,后经救治无效身亡,当时有附近居民介绍,正是从楼上掉落的石块砸中了路过的男子,当时警方也对石块来源进行了排查。
2018年9月,宝安松岗蚌岗社区的几栋出租屋内的九十多名被告人收到了法院传票,传票上的案由为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
而今年以来
深圳也发生了不少高空坠物
杠铃片、石头、消毒水……
无不让人感到气愤!
地铁站附近坠石砸中女子头部
2019-11-18
11月18日晚8时许,深圳市宝安区一女子在桥头地铁站外附近人行道上行走时,被路边建筑高处掉落的石块砸中受伤倒地。
据南都记者从宝安警方了解,女子送医检查,其头部受伤,但神智清晰,生命体征平稳。
华强北矿泉水瓶砸中3岁女童
2019-11-4
11月8日晚20时50分许,深圳福田区华强广场C座发生一起高坠伤人事件,3瓶矿泉水瓶高坠到华强广场C、D座7楼平台的空中花园,砸中一正在玩耍的3岁孩童。
一次次本可避免的意外
如今造成这样的悲剧
这也再次向我们敲醒警钟
更要提醒的是
现在深圳秋冬季节北风大
阳台、窗户上你放了物品吗?
赶紧收拾好!
一、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二、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三、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四、晾晒食品时最好以绳子系牢、固定。
拒绝高空坠物!
勿让它成为城市上空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