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时间:2022年1月21日
口述地点: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葛兴安
1976年出生于江苏扬州,2012年来到深圳,国内绿色低碳领域资深从业者。现任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咨询官、深圳市先行示范区生态组专家。曾任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金融顾问委员会委员。拥有十余年气候变化和碳交易领域经验,积极参与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筹备和设计工作,并起草撰写多项该领域领先法律文件。
2012年,我从北京来到深圳。在这里,我与深圳这座城市一同成长,开启了奋斗征程。这些年,我亲历并见证了深圳碳市场创下了多项全国第一:深圳碳市场率先在全国启动;中国第一部规范碳交易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颁发,全国首发“碳债券”……这些成绩背后离不开深圳一系列制度建设和法治创新。
壹
深圳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热”:天气是热的;深圳的气氛也是“热”的,深圳人在工作上的热血,对待来自外地人的热心与热情,无不让我感慨万千——这是一个适合奋斗的地方。
结缘
研究碳市场法律法规来深圳实践所学
1976年,我出生于江苏扬州。扬州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水深江阔,河湖密布。在这里,我度过了一个幸福的童年。
我仍记得第一次听到“深圳”这两个字的情形:那是1992年,高中政治课上,老师和我们讲起了邓小平。讲起那一个春天,邓小平如何为深圳改革开放带来无限的活力与闯劲。深圳,这个神秘又开放的城市,在我的心中埋了一颗种子。
▲2010年9月30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揭牌仪式。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供图
高考后,我进入了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我来到了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工作,负责为江苏省交通公路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002年,我前往美国麻省大学阿默斯特分校继续深造,主要研究方向是公共政策与管理,这段求学经历,为我未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学术基础。2007年,我回国,来到了北京工作,成为了国内首批聚焦绿色低碳与碳交易领域的从业者。
当时,在北京,国内掀起了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我觉得我们应有所学更该有所思,于是,我反复研究发达国家碳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并立足本土化发展,合作编写了《碳排放交易制度的中国道路——国际实践与中国应用》一书(2011年5月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成为了国内第一本介绍全世界碳交易、环境交易与能源交易体系的书籍。
没想到,这本书也无意间促成了我与深圳的不解之缘。
2010年9月30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2011年10月,我国碳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深圳成为试点城市之一。这一年,随着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印发,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成为全国碳交易试点交易所。
深圳作为全国碳交易试点城市,迫切需要熟悉碳交易体系的人才。2012年,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原总裁陈海鸥通过朋友,邀请我前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工作。思考再三,我决定来到深圳这座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一探究竟。
刚下飞机,深圳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热”:天气是热的,深圳地处亚热带,对于江苏人而言,十分炎热;深圳的气氛也是“热”的,深圳人在工作上的热血,对待来自外地人的热心与热情,无不让我感慨万千——这是一个适合奋斗的地方。
贰
深圳碳市场率先在全国启动,这意味着深圳成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勇敢先行者和积极探索者,同时也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了深圳这座改革开放城市的时代风采和创新禀赋,这让我们十分振奋。
亲历
深圳启动国内首个碳交易市场
2012年,来到深圳后,我担任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的研发工作与市场管理,参与深圳碳市场的设计和筹备。
彼时,深圳碳排放交易领域可以说是一张白纸——深圳没有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律规章,国内也没有相关法律可以参考借鉴。关于碳市场建设,更没有先例,大家只能凭借对绿色发展的一腔热情,深入学习借鉴研究国际同行的实践经验,并思考如何在国内应用、转化、融合。
▲2016年3月19日,“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深圳中心”顺利揭牌。时任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时任深圳市副市长徐安良出席揭牌仪式。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供图
于是,研究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律规章成为了我来深圳要做的第一件事。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成为国内首部确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地方性法规。
我到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时,《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的起草已接近尾声,我有幸参与并见证了这项法规的最终出台。不久后,我深度参与,并主笔起草《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有了法律法规,碳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是我们面临的另一大挑战。起初,我带着同事一起研究国际上相关系统平台的功能。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研究,我们提出了交易系统、登记系统和数据报送三大系统的分工以及连接的架构。架构提出后,我们又赴德国排放交易管理局进行考察,并聘请相关专家不断对现有设想进行研究、优化,终于顺利地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化平台。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深圳市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我仍记得,最忙的那段时间,每天深夜都会收到市领导发来关于碳排放交易相关的建议和思考。而我们也在这种督促与鼓励下倾力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终于,我们迎来了新的节点。
2013年6月18日,深圳启动国内首个碳交易市场。那一天,深圳完成了8笔交易,成交了21112吨配额。
深圳碳市场率先在全国启动,这意味着深圳成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勇敢先行者和积极探索者,为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累积了丰富而有益的经验,同时也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了深圳这座改革开放城市的时代风采和创新禀赋,这让我们十分振奋。
当时,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启动仪式设在了深圳龙岗国际低碳城,引起了全国乃至海外的关注。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时任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等亲赴现场。国际知名媒体派出记者报道。500多名行业代表,汇聚现场,共同探讨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的现在与未来。
看到如此热闹的场景,我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对于深圳而言,还有很大的市场等待挖掘,还有很多里程碑等待跨越。
叁
从深圳碳市场建设的经验来看,碳交易市场成功运转离不开碳交易法律法规、部门行政规章、碳交易制度规则,这三个层次环环相扣,有效链接。
创新
见证碳金融创下7项全国第一
深圳碳市场启动后,我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同事开始在碳金融领域持续探索。2014年5月,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与中广核风电、浦发银行及国开行合作,成功发行国内首单“碳债券”。这是国内首个金融与绿色低碳结合的“绿色债券”,被业内称为“我国碳金融市场的破冰之举”。
不过,“碳债券”的发行并非一帆风顺。在债券设计发行之初,我们就遇到了难题。通常情况,债券应该有实物进行抵押,并由权威资产评估机构定价说明,作为债券发行的担保。对于“碳债券”而言,深圳碳市场既没有先前的市场价格信号,又没有针对碳资产的评估机构,如何估值定价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碳资产,成为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首个问题。
▲中国首单碳配额交易在深圳诞生。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供图
为此,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和许多专业碳核查机构与碳贸易企业进行多次协商,用了近1年时间,才找到了碳资产评估与定价的方法。最终,“碳债券”得以发行。
在随后几年里,深圳碳排放交易在碳金融领域持续创新,先后创下多项全国第一:2014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同意为排交所及境内外投资者办理跨境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外汇业务,深圳碳市场成为全国首个引进境外投资者的碳市场;2014年11月,支持成立首个私募“碳基金”;2014年12月,支持推出首个“绿色结构性存款”产品,推出国内首个配额托管模式;2015年,完成首个纯配额“碳质押”业务。
2015年,我出任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时,国家提出计划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我心想,国内碳交易试点城市才刚启动不久,可以说,即便是全国首批碳交易试点城市,对于碳市场的探索也还停留在初步阶段。放眼试点城市以外的地区,很多城市对“绿色低碳”十分陌生,更别提“碳交易”“碳市场”“碳核查”等新概念。要想要建设起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挑战依然巨大。
深圳率先在全国启动碳交易市场,为国家分忧解难,义不容辞。于是,我们找到了国家发改委。经过反复争取与筹备,2016年3月19日,“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深圳中心”顺利揭牌。
为了保证“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深圳中心”顺利运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拿出每年营收三分之一作为经费,无偿支援其他省市碳市场、碳交易能力建设。不到两年时间,我们开展了超百场培训活动,培训了政府官员、企业管理人员、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等接近6000人,这几千人汇聚成的磅礴力量,播撒到全国各地,积极地影响推动整个中国碳市场的建设。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终于在2021年7月正式启动,深圳共有8家企业被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完善碳市场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解决有关配套政策和技术问题……从深圳启动国内首个碳市场,到全国碳市场启动,深圳自始至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积累宝贵经验。
挑战
起草撰写碳交易领域多项领先法律文件
从深圳碳市场建设的经验来看,我觉得,碳交易市场成功运转离不开碳交易法律法规、部门行政规章、碳交易制度规则,这三个层次环环相扣,有效链接。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保障碳市场运行的基础。深圳碳市场顺利运行、成功履约的重要保障之一在于建立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完善的配套规则和严格的执法力度。
这些年,我有幸先后参与深圳碳交易领域多项领先法律文件的起草撰写。2012年,我刚到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这一年,深圳率先使用自己的地方立法权,制定并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若干管理规定》。
2014年,我深度参与,起草了《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这部办法对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制度设计和实施运行做了全面、详尽的规定,是国内碳交易试点中内容最为详尽的一部管理办法。
当时,在前两年精心研究国际碳市场法律、规则、设计、运营经验的基础上,我仅花了一整夜的时间,便起草了100多条的《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受到了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不久后,我们上报到市政府法制办,并根据建议后做修改,最后精练为80多条。这部办法的出台,也为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此后,市发改委等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指引。
从立法到规章制度,再到操作细则,深圳碳市场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推动着深圳绿色发展向更深次发展。
2021年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深圳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同时,提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事实上,早在2020年上半年,国家还没有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就已开始酝酿。
当时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我建议在修订条例时,应该单列“应对气候变化”专章。我觉得应对气候变化是未来的趋势,也是深圳必须重视的城市治理课题内容。
为了完善相关条例,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协调下,我们联合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环境法律领域教授专家,研究起草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规条文。我觉得,深圳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但要回应当下,更要展望未来。
2021年9月1日,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章,对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等重要领域进行规范。该项立法是对1994年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一次全面升级,是深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进一步突出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同时,也对深圳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肆
深圳一直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姿态推动国内碳市场、绿色低碳等领域快速发展,不断向全国输出“深圳智慧”。它的开放创新与市场化精神是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
突破
推进实现“双碳”,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与“窗口”,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方面步履不停。从前,深圳关注碳市场的人并不多,如今,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碳市场,关注低碳发展。深圳绿色低碳领域以及碳市场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经过多年运作,深圳初步建成了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也在不断刷新的成交记录,即是深圳践行绿色低碳发展观的重要窗口。
深圳碳市场的价值不止于一笔笔成交数字,更大的价值是与绿色低碳的社会发展理念实现了同频共振。
过去1年以来,碳达峰、碳中和成为了热词,社会各界掀起了实现双碳目标的热潮。全国各地城市也陆续有了落地举措。
随着双碳目标工作不断深入,我觉得,如何帮助企业提供绿色低碳转型数据、工具以及系统解决方案,如何让企业知道排了多少碳、怎么减碳,同样至关重要。
如果能借助相关的制度政策、法律法规为企业主体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对企业来说,或许帮助更大。2021年7月,机缘巧合之下,我来到了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首席咨询官,负责盟浪服务企业碳板块的业务,希望进一步为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定制解决方案,推进实现“双碳”。
深圳一直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姿态推动国内碳市场、绿色低碳等领域快速发展,不断向全国输出“深圳智慧”。它的开放创新与市场化精神是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
我十分有信心,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深圳将秉承特区首创精神,在绿色低碳等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站在新的起点,我也将一如既往,为深圳绿色低碳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出 品: 深圳市政协 深圳晚报社
总策划: 林 洁
策 划: 乔恒利
监 制: 尹昌龙 王 蕾 叶晓滨
顾 问: 黄 玲
统 筹: 林 航 赵 青 陈 莉
执 行: 王 硕 成 功 郑舒琪
采写:深圳晚报记者 成功 吴洁 实习生 谢若涛 孙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