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居民区内的餐饮店带来的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犹如牛皮癣,难以根除,给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污染带了负面影响。为此,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的餐饮企业精细化监督管理模式与监管体系,实行福田区重点区域餐饮企业场所“红绿分区”分类清单。从2022年以来,累计梳理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分区名录5批次近700个小区。
发出全国生态环境领域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
1997年建成的商住综合楼福田区景苑大厦,一二层商业楼层内开设多家餐馆,三层以上共有380多户居民。大厦设计之初未配专用烟道,故餐馆均私设管道排烟。其中小辣椒公司为油烟味最重的湘菜馆,并向小区公共区域直接排放。
经过多次协调并依法责令小辣椒公司限期整改,该公司以企业系合法经营以及油烟达标等为由持续排放拒不改正。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关闭。小辣椒公司不服前述处罚决定,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持续违法。为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市生态环境局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了环境保护禁止令,请求裁定原告立即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小辣椒公司发出全国生态环境领域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并最终判决要求小辣椒公司关闭餐饮项目。
福田推出餐饮场所“红绿分区”
此次案例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活力持续向好。但因取消餐饮项目选址环评前置审核,部分餐饮企业选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性规定导致油烟扰民问题多发频发;如责令停业,则会陷入“商事登记便利—油烟扰民频发—行政处罚关闭—企业损失惨重—营商环境受损”的恶性循环和多难境地。
为建立长效的餐饮企业精细化监督管理模式与监管体系,福田管理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项目,对福田区重点区域内是否可开办餐饮企业进行“红绿分区”。同时建立福田区重点区域餐饮企业场所“红绿分区”分类清单,将福田区重点区域餐饮企业场所“红区”清单提交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确认后移交深圳市市场监督局。
从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首先在福田区开展了分区名录试点工作。累计梳理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推送了分区名录5批次近700个小区。截至2023年9月28日,对福田区重点区域内是否可开办餐饮企业进行“红绿分区”,汇总成“红绿分区”分类清单。累计完成3809家,共派出7618人次。其中“红区”清单3809家,“绿区”清单1216家。并及时对福田区重点区域内“红绿分区”清单内已开设餐饮企业开展巡查工作,督促店家定期做好油烟净化器配套设备清洗维护工作及油烟检测报告,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据悉,实行重点区域餐饮企业可开办场所“红绿分区”这一举措,规范了福田区重点区域餐饮企业的选址、设立及后续的餐饮监管工作,从污染源头抓起,破解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有效降低群众信访投诉量,全面提升辖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