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深圳私募机构被责令改正。
5月13日,深圳证监局向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兆利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王艳伟作为时任的兆利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也决定对王艳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当前私募基金行业强监管态势下,年内已有多家深圳私募机构被责令改正、被警示。
深圳兆利丰“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
记者了解到,经查,深圳兆利丰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按照相关私募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二是未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是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四是向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五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
深圳证监局明确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私募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兆利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合规风险管理,针对上述违规情形深入认真开展整改。你公司应当在本行政监管措施送达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如你公司逾期未改正,我局将依据《私募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深圳证监局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兆利丰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由济安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严监管”下深圳多家私募机构被责令改正、警示
自2024年4月以来,私募机构被罚数量明显增多。仅在4月30日,中国基金业协会连续处罚了6家私募机构。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深圳证监局今年已对约7家私募机构或相关公司私募基金业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等。
上述公司包括天诺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千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达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正威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长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上述公司经查,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问题多包括: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部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评级不匹配或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资料。
其中,前海长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是遭到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和深圳证监局的联合处罚,公司私募管理人登记资格被撤销。
记者了解到,其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信息。2020年9月,有投资者就前海长富关于“长富二号”“长富5号”纠纷申请仲裁。根据相关仲裁裁决书,前海长富法定代表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向申请人披露上述基金的净值,“但该净值信息与经托管人复核的案涉基金净值信息不符”。截至2020年12月,上述基金的单位净值分别为0.0388元、0.0270元。
中基协认为,前海长富构成向投资者披露虚假基金净值信息的行为且情节恶劣。此外,该私募还涉及承诺保本、不当销售、不配合纪律检查等多项违规情形。最终,中基协决定撤销前海长富管理人登记。
据统计,截至2024年3月末,在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8300余家,管理私募证券基金9.2万只,规模近5万亿元。
但目前行业两极分化较为严重,目前管理规模前400家私募证券机构占行业管理规模比例近80%,管理规模后2000家私募证券机构占行业管理规模比例仅约0.15%,小、乱、散、差业态仍较为明显,部分机构背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属性,投资运作缺乏必要约束,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利于市场稳定运行。
鉴于此,为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对私募基金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指引包括42条内容,系统性地指导与界定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规范,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历史上最全面的监管细则。”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学术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私募证券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严弘等撰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