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国内部分大城市都面临的一个难题,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现行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3年。新修订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上公示、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5月22日,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在福田区人大代表之家举行了《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电动车《管理规定》”)意见征询座谈会。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别社宏,来自莲花街道联组的省、市、区人大代表,福中、景田社区立法联系点立法议事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专家以及律师、居民代表齐聚一堂,针对电动车《管理规定》展开热烈探讨,汇民意、集众智。
“新修改的条文究竟接不接地气?能不能满不满足大家的需求?解不解决问题?要靠大家的实践检验,欢迎大家多提意见建议。”作为电动车《管理规定》的核心起草人员,深圳市交警局车管处二级高级警长夏旭昆首先在会上详细解读了《管理规定》的起草背景和要点。
据了解,一年前,正是源于莲花联组的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才推动了电动车《管理规定》的修订。如今,电动车《管理规定》再次面向莲花联组的人大代表们开展意见征询,参会的人大代表感触颇深。会前,莲花街道人大工委及代表们,围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进行了走访调研,广泛听取了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回收等各环节领域代表的声音,并针对市民朋友发放了3160份问卷,并面向居民开展了专场沙龙。
座谈会上,陈洁、韦小冰、黄远兵等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建议,增加对电动自行车噪音和灯光污染的禁止性规定或规范,细化锂电池回收的相关规定,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前瞻设置原则性规定、分类划片施治。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范炎聪建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整车及电动机等核心配件产品生产数据可溯源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深圳九旺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贾中奇、中国铁塔深圳市分公司能源经营部经理林金河、美团深圳区域安全经理秦旭涟等来自电动自行车销售、充电、经营使用等各环节领域,分享了行业视角,建议标准制定要兼顾刚性和可执行性,加强前置监管。
居民代表罗冰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文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芙蓉从使用者的角度,反映了日常遇到的路权矛盾、事故纠纷定性等实际难题,建议电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概念,规范驾驶人的行为。莲花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姚天雨建议,加强预防消防安全隐患,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侯帼豪表示,此次座谈会汇聚了多个行业领域的智慧,不仅是对一年前莲花联组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的回应,更是一次开门立法、汇聚民意的生动实践。
“大家抓问题都抓得很准,意见提得很好。立法工作本来就是协调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过程。”别社宏说,各位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增强立法工作使命感责任感,根据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展开征集讨论,积极推进“良法善治”;要充分履职尽责,结合老百姓需求,立足福田区实际,为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建言献策;近日省人大增设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为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福田区的基层民意搭上了直达省级立法机关的“直通车”,要进一步发挥社区立法联系点作用,凝聚更多共识、汇聚更多力量、做出更大成效。
座谈会开始前,与会人员参观了福田区人大代表之家,亲身感受这个阵地对打通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实现说话有地方、诉求有回应、有事能解决。
通讯员:曹斌 任冠元 陈子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