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深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相关通知,决定对《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续期,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9日。
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是2020年10月国家赋予深圳综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的一项。2022年11月,深圳市批复开展LNG加注试点,自此启动了深圳海上LNG加注中心建设;当月22日,盐田港区完成了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LNG首船加注,助力深圳港成为全球第四、全国第二、华南第一个具备码头装卸与LNG加注同步作业能力的港口。
开展试点两年来,在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部门以及市发改、商务、交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圳海上加注中心已经逐步建成,加注各项配套日益完善,加注量逐年攀升。截至今年11月8日,深圳加注企业已完成LNG加注量22.6万立方米,预计到2024年底,加注量可超过2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倍多。
目前,已经在盐田国际码头的2个泊位上实现了常态化加注。去年8月,在舟山市衢山临时锚地,中石油的加注船完成国内首单港口外锚地散货船LNG加注作业,意味着作业范围已经扩展到了深圳港以外,服务船型也从集装箱外轮拓展到了散货船。
去年1月,中海油的加注船从海南洋浦补液,在盐田港区完成加注,实现跨关区直供模式。去年12月,中石油的加注船先后为两艘外轮进行加注,意味着实现了“一船多供”。今年6月,两艘LNG加注船在盐田港区同时开展加注作业,为中国首例,提高了加注效率,缩短了船舶等待时间,而且兼顾港口的运营效率。
深圳市和盐田区分别出台政策,吸引中石油、中海油、新奥等大型能源企业来盐田集聚发展,多家船舶管理公司来盐开展业务,新奥普陀号LNG加注船入籍深圳港实现了零的突破。
下一步,深圳海上LNG加注中心将进一步拓展加注作业范围,探索在深圳港西部港区、小漠港区开展加注业务,加强锚地资源的管理,推动在市外锚地开展加注。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建立与加注企业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运用好保税燃料“一口办理”政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北斗卫星、5G技术等手段来加强加注现场的轨迹监管。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便利通关和外汇结算探索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