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境内外资银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5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25〕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深圳注册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主报告行注册在深圳的外国银行分行、未设主报告行但在深圳注册的外国银行分行申请2025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需经我委审核申请材料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www.gdzwfw.gov.cn),由“深圳市>市发改委>公共服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初审”进入“在线办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127064。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报告,包括2024年业务经营概况、外债规模及当年外债余额情况,2024年外汇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2025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及用途说明,近三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总量情况等;(二)2025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附件1);(三)2025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附件2);(四)2024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在网上提交盖章版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并请EMS邮寄1份纸质原件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西门3128办公室,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熊先生,88127605。
三、申报时限2025年2月8日前。业务咨询:熊先生88127605,8812746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