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深圳楼市又迎来“开门红”
1月份深圳房地产市场
成交数据“亮眼”
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成交近万套
同比增长六成
市场再现“日光盘”
首宗居住用地成交溢价率超七成
说到楼市
怎能不提住房公积金?
大家都在问
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深圳新政
何时出台?
别急!
最新回应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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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其中提到“要推动房地产投资尽快恢复增长”,极大鼓舞了市场信心。与此同时,更多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希望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进一步扩大,更多人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保障。
近日,有深圳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询问:“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深圳新政,具体何时出台?”
该市民表示,去年10月25日他交了首付款买了安居房,并在银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后来银行告知因为爱人离职公积金断缴了,办不了共同贷款。留言市民表示,“非常希望新政能尽快出台。”
对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月11日作出回复:《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报审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中,预计近期印发实施。
此前
深圳公积金中心曾发文
拟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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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利息补贴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拟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关要求,深圳公积金中心继对租房阶段性100%提取公积金政策续期后,又推出《贷款补充规定》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支持租房与购房两方面协同发力,助力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三类购房情形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上浮40%
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以上浮40%
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上浮20%
若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
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为防范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贷款补充规定》拟同步调整最高额度的动态调整机制内容。当上年度末深圳市公积金个贷率在85%~95%区间时,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拟回调20个百分点;当上年度末深圳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5%(含)以上时,暂停执行上浮政策。
为进一步缓解职工的还贷压力,《贷款补充规定》拟增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在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职工,如果办理了现有的“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后,其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还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每年可办理一次。
深圳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职工家庭由于夫妻双方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加起来比房贷月供高等原因,在还贷提取后,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同步办理还贷提取,其中一方的公积金账户有余额未使用。新业务推出后,他们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的剩余资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这样就能更充分地使用公积金了。
2012年12月,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对于累计缴存达到一年以上,且未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深圳公积金中心以历年结息总额为基数,按照缴存年限的长短,给予额外的利息补贴,真正实现“息上加息”。
为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利息补贴通知》拟提高利息补贴标准——
对于累计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5%提高至10%;
对于累计缴存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8%提高至15%;
对于累计缴存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职工,补贴标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12%提高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