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

推荐@珠海用人单位 这笔缴款期限将至,还有三天!

3月2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我省政策规定,缓缴的所属期2022年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含同步缓缴的生育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3月底前补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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